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4月29日,我市参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诊查费实现医保基金按80%比例报销,标志着市医疗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要求,完成了CT、核磁、X射线摄影、通用型等21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工作,新的收费政策正式执行。
据了解
本次项目价格调整的特点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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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项目价格上涨“医保买单”。
通用型医疗项目平均增幅77.73%,普通门诊诊查费由5元调整到15元,增幅达200%,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按80%比例支付,增加了医生技术劳务收入,医保报销后普通号只付3元钱,减轻了参保患者就医负担。
二是调整项目计价说明,降低参保患者检查费用。
X射
线摄影医疗项目平均降幅28.34%,新增加了按曝光次数收费,降低了参保患者检查费用。
三是医疗项目进行“技耗分离”,为耗材集采降价做准备。
核磁增强、CT增强、CT特殊三维成像医疗项目平均降幅25.47%,将原项目内含有的“高压造影注射器”列为“除外内容”,可单独收费,“高压造影注射器”采购平均中位价格180元/支左右,约占医疗项目总价格的三分之一,在“高压造影注射器”集中带量采购后,降低耗材价格减轻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
(包头日报
记者:李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