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唠叨
本号停更了快一个月,一方面是忙于工作,5月份黑天鹅频出,笔者也顺利踩了大豆ZS的雷;另一方面是缺乏动力,但这段时间也反思到自己是有义务来传播正确的风险观,所以今后会提高更新频率,借用FRM理论框架,旨在实战应用。另外笔者受邀入驻扑克财经APP,也会在上面进行更多分享解答,欢迎关注。1
对衍生品定价的潜在影响
本不想蹭热点,不过实在是不吐不快。大的方向咱也不懂,一心跟着政府走。衍生品定价这样的技术活倒是从事了十多年了,就拿利率互换谈谈自己的一点小看法。
公开信息可以查到,包商银行作为非银之友,在衍生品市场参入其实并不算早,2015年6月进入银行间利率互换交易市场。2017年财务报表显示,衍生金融资产16.452Mn CNY,衍生金融负债197.633Mn CNY,但与上年相比增长迅猛,所以现在这个数据有可能已经很大了。
拿人民币利率互换来说,从2014年7月1日开始银行间交易就强制进入上清所实施中央对手集中清算。包商银行是清算代理客户,也就是会通过代理行来完成利率互换集中清算。如果近期包商相关IRS交易有本金或利息到期交割的话,会对原本交易对手,代理行和上清所都是一种考验。如果万一有信用事件发生,也将会考验NAFMII协议的法律效力。同时,假设包商有外币IRS等仍双边清算的衍生品交易的话,将更考验交易对手方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总之不管这件事情随后如何发展,大概率今后机构的
衍生品定价与风控要精细化管理
起来。
回到IRS衍生品定价这个话题上,一般来说都是通过broker获取的swap报价,然后通过息票剥离法(boostrapping)来构建出zero curve和折现因子,再通过利率平价计算出浮动端的Implied forward rate,从而获取implied cash flow然后贴现到today,算出交易的公允价值NPV。
国内很多机构都采用这种非常传统的做法,但国际上很多机构在08年金融危机后都做了非常大的改进。比如:
1. 考虑CVA的调整。上面的做法其实仅仅
是体现了对交易面临的市场风险的折现价值,并没有考虑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折现
。
CVA(Credit Value Adjustment)指资产组合的无风险价值和(考虑到交易对手违约概率的)真实市场价值之间的差价,即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市场价值。简便起见我们不考虑BCVA、xVAs等,假设和包商银行的IRS交易的信用敞口EPE(Expected positive exposure)=6%;我们评估的包商的信用点差credit spread =375 bps /year, 那么CVA(as a running spread) = 6%*3.75%=23bps,也就是说交易IRS时我们需要考虑收取大约23bps的credit charge作为信用补偿。
2. Multi-curve的应用。就是
对市场风险本身的折现价值做进一步改进
,以前用一条 discount curve 同时来做贴现和未来现金流的预期的做法就不再适用。比如是把 discount curve 和 forward rate curve 当作两条不同的曲线,例如对于挂钩FR007基准的人民币利率互换,使用FR007的曲线计算远期利率,同时使用隔夜SHIOBR的曲线进行贴现现金流。(进一步可以考虑IRS有没有collateralized,有抵押的和没抵押的分开用不同的曲线处理,然后根据tenor/basis不同来采取不同的discount curve等等),其实境外很多机构十年前就有类似操作了。
不管怎么说,对利率互换这样的场外衍生品来说,准确地评估交易价值并进行持续的风险管理会在国内变得越来越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