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七劳改支队伍家冲严管队队长罗桂元、干警廖寿保及副队长蔡其康因受贿、玩忽职守放走一名死四犯,1989年5月20日被来阳市政法机关依法捕。死囚犯的两名家属和一名亲戚因行贿和帮助罪犯越狱出逃也镶铛入狱。
当年3月初,在耒阳市新生煤矿刑满就业的陈文雄,又因大肆进行盗窃犯罪活动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由湖南省第七劳改支队伍家冲严管队关押。这个严管队队长罗桂元、干警廖寿保,得知陈文雄家有巨额存款和金条的消息后,便经常与陈文雄及其家属接触,提出以20万元为条件私下将其放走,最后以14万元成交。罗桂元、廖寿保从3月11日至4月12日就如何帮助陈文雄越狱出逃策划了4次。这期间,他们从陈文雄妻子龙梅、弟弟陈文兵手里分别接受贿赂5670元和2000元。
4月13日晚11点半钟,蔡其康将监房看守人员灌醉后,罗桂元来到严管队门卫值班室,将这里的值班人员引开。陈文雄随后换上罗桂元为其准备的民警服装出逃。
案发后,陈文雄于4月下旬在成都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