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之以恒、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营造安全、干净、整洁、有序、设施完好的城市环境,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推动“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门前三包”责任单位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临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居民及其他组织。
“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
建(构)筑物至道路人行道外侧沿石。因道路人行道缺失等原因,范围难以确定的,由属地城管部门现场依法明确。
“门前三包”具体内容
(一)包卫生
1、责任区范围内的公共场地、绿化带、建(构)筑物立面、广告招牌、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油污、无积水。
2、临街门店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实行垃圾袋装化,放置在门槛以内,按照指定地点投放入桶,不得落地。
3、不得将垃圾、废弃物等倒入道路、排水井口或绿地内。
(二)包秩序
1、责任区范围内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涂画、乱晾晒、乱搭建等行为,确保门前秩序井然。
2、不得违规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各类车辆停放有序。
3、不得出店(占道)经营,经营活动中无影响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噪声、油烟污染。
4、不得擅自设置占道标牌灯箱、布幔条幅、彩虹门,不得擅自搭台进行路演等商业促销活动。
(三)包设施
1、责任区范围内的门牌号、广告招牌、遮阳(雨)棚、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保持完好整洁。
2、不偷采鲜花、不破坏花盆花篮,无践踏草坪、攀折树木、刻划树木、占压绿化带等损坏绿化设施行为。
3、保持城市美化亮化,广告招牌无缺字断亮等现象。
惩戒措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凡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由属地城管部门会同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进行处罚;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点滴之间,彰显素质;举手之劳,共筑美好。希望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营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市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
0553-5858110
镜湖区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
0553-3812319
弋江区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
0553-4116110
鸠江区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
0553-5765691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
0553-5841257
三山经济开发区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
0553-3916930
湾沚区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
0553-8823319
繁昌区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
0553-7917990
无为市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
0553-6610244
南陵县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
0553-2390000
芜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芜湖市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编辑:邢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