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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上栗县的欧阳先生2014年在上栗县城购买了一块土地准备建房,并且向当地政府缴纳了几十万块钱所谓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现在,5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不仅房子建不了,钱也难拿回。
2014年年底,萍乡市上栗县居民欧阳先生在上栗县城上栗镇的景观大道上,购买了一块面积约800平米的土地,他的计划是沿街建设住房和店面,后面的院子从事铝合金加工。为了买下这块地,当时他花了128万元钱。
欧阳先生表示,当时他听说政府可以批建房手续,只需要买下地皮后,缴纳建房手续费就可以。为此,欧阳先生缴纳了40万元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欧阳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上栗县居民易先生,他花50万买下地皮后,缴纳了20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
买完地之后,2016年年初,按照上栗镇政府的要求,欧阳先生和易先生分别将40万元和20万元的基础设施配套费打到了到镇政府的账户,用于办理建房手续。但是5年时间过去了,他们不光没拿到建房手续,也没拿回钱。
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欧阳先生和易先生多次找到上栗镇政府,催促补办建房手续,可一直都没有下文。直到今年,总算是有了一个结果。可他们等来的,却是政策不允许建了。
土地政策趋严没有“操作空间” 后续处置成难题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要求,自留地这样的集体土地是不允许私下交易的,自然也就无法办理正规的征地手续,那么为什么上栗县上栗镇政府却允许居民私下里进行买卖,并且还收取了高达数十万元的所谓基础设施配套费,并答应办理相关证件呢?留下的后遗症,又该如何解决呢?
1月20日,都市现场记者来到了上栗镇政府了解相关情况。镇国土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欧阳先生他们购买集体土地用于建房一事,他们不知情。
随后,记者找到了上栗镇副镇长叶勇。据他介绍,前些年,上栗镇政府确实有过允许居民购买集体土地建房的情况,他们也希望通过收取一些费用,为居民补办用地手续。但是土地政策越来越严,没有操作或是变通的空间,用地手续一直补办不了,买了土地的居民自然也就无法开工建设。
根据目前上栗镇政府的安排,在无法补办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他们会退还镇政府所收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但是具体的时间确定不了。另外,购买土地的费用,因为不是镇政府收的,他们无能为力。对于这样的结果,易先生难以接受,自己花钱又劳神,到头来却是一场空。对于此事,都市现场将会继续予以关注。
主播点评:工作要纠错 如何才能不左右为难?
私下里购买集体土地用来建私房,按照法律规定,这样的行为本来就不允许的,可是上栗县的上栗镇政府却默许了,而且还从中收取了一笔数额不小的所谓的基础设施配套费,承诺补办相关手续。现在,这样的做法行不通了,镇干部能做的只是答应退还之前所收取的这笔费用,其他的后遗症要处理起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相信镇干部的左右为难,应该能给他们以后的工作带来更多的启示,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