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0-04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和资金安排,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建设”)借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借款基本情况
(一)向荣盛控股借款基本情况:
1.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
2.借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
3.综合借款利率:不超过9%。
截至2020年5月9日,荣盛控股持有1,550,000,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5%,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向荣盛建设借款基本情况:
1.借款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
截至2020年5月9日,荣盛建设及其信用担保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票600,000,1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0%,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同受荣盛控股控制,构成关联关系,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荣盛控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廊坊开发区春明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耿建明;
注册资本:64,4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00074151093XM;
经营范围:对建筑业、工程设计业、房地产业、建材制造业、金属制造业、卫生业、金融、保险业、采矿业的投资。
(二)荣盛建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和园路2号;
法定代表人:耿建春;
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0247131203796;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以上凭资质证经营);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塑料门窗、幕墙安装;低压配电箱(柜)的制作、销售;高压开关柜、高压控制柜及其底座、成套集控保护设备、转换开关、其他低压电路开关装置的制作、销售;机械式停车设备制作、安装、销售;建筑工程机械、钢模板、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的租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木工、砌筑、水电安装、抹灰、油漆、钢筋混泥土、脚手架、焊接、模板);建筑材料批发;园林景观设计施工;绿化苗木种植;园林古建筑设计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铝膜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本着全力支持公司发展的原则,经过与公司友好协商,按照其资金成本确定本次借款的交易价格。
作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荣盛建设本着全力支持公司发展的原则,经过与公司友好协商,按照其资金成本确定本次借款的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连续十二个月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荣盛控股、荣盛建设连续十二个月之间累计实际发生同类关联交易的总额97,317.65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801%。
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要求,事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借款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借款符合公司2020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致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向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向荣盛控股借款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关联人荣盛控股进行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综合年利率不超过9%,借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荣盛控股本着全力支持公司的原则,经过与公司友好协商,按照其资金成本确定了本次借款的交易价格。同时参照了2020年公开披露文件中其他上市公司的借款利率,我们认为,本次借款的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借款符合公司2020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耿建明、刘山、鲍丽洁、杨绍民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向荣盛建设借款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关联人荣盛建设进行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综合年利率不超过9%,借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荣盛建设本着全力支持公司的原则,经过与公司友好协商,按照其资金成本确定了本次借款的交易价格。同时参照了2020年公开披露文件中其他上市公司的借款利率,我们认为,本次借款的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借款符合公司2020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七、关联交易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按照合同期内应支付的利息、资金费用使用情况或担保费用总额作为关联交易金额。据此确定向荣盛控股借款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8%;确定向荣盛建设借款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4%。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