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站讯 11月10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严德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对荣华工贸生产线改造期间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进展、关联交易等事项的行为进行问责。纪律处分决定如下:
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严德和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永、时任财务总监李清华、时任董事会秘书辛永清予以通报批评。
天眼查APP资料显示,荣华实业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黄金矿石的开采、加工与销售,控股股东为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严德。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5月29日,公司与控股股东荣华工贸签订《资产租赁经营协议》,拟租赁其年产150万吨的捣固焦炭生产线开展焦炭加工经营业务,租金2400 万元(含税)。
为保证租赁后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公司拟对其进行升级改造,于2020年4月1日起投入运行。公司焦炭生产线改造工程合计投入资金2.03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16%。
2020年3月20日,公司又与控股股东荣华工贸签订《〈资产租赁经营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生产线改造投入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如公司不再续租,荣华工贸需支付对应的回购资金,以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应予披露交易标准,上市公司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同时,上述补充协议的签订也属于协议履行的重大事项,公司应当在签订时及时对外披露。但公司均迟至4月23日才对外披露相关事项和进展,信息披露不及时。
此外,公司对上述焦炭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时,向关联方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支付吊装费用。据天眼查APP股东信息资料,荣华工贸是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持有该公司40%的股份。实控人张严德在交易中投入2552.8万元,安排公司通过第三方武威亿拓同创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交易,以规避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2552.8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4%。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已达到董事会决策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对其进行信息披露。
上交所经审查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严德安排公司通过第三方实施交易,故意规避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要求,导致公司未按照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负有直接、主要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永、财务总监李清华、董事会秘书辛永清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生产线改造及重大进展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故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