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罗马法 中有关信托的规定被称,以及罗马法 中有关信托的规定被称作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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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物权的分类索罗斯的反身性理论具体内容是什么?罗斯柴尔德家族究竟有多少钱?中南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罗马法物权的分类一、物。主要说明物的概念分类,其中值得一提是关于动产和不动产的一项分类,因为其实现在的法律规定里面主要就是按这两种来制定条文的。
二、物权。主要分以下几种1、所有权2、用益物权3、担保物权4、占有
所有权的定义在罗马法上采抽象定义指的是对所有物的完全支配权,在现在民法包括我国一般采列举式定义即指的是对所有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在物权法中算是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权利也叫做本物权,而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则被称为他物权。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为了提高对财物的利用率而出现了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保持本权的情况下对他人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罗马中主要包括役权地上权以及永租权。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保证债务履行而设定的物权,罗马法中的担保物权主要包括信托抵押权和质权。占有是一种事实还是权利自始以来就有争论,在罗马法中占有则被认为是一种事实而不是权利,乃是对物的一种实际的占据的状态。但是在罗马法中占有也有其法律效果。
索罗斯的反身性理论具体内容是什么?反身性理论是索罗斯的核心投资理论。
简单来说,它形容的是投资者跟市场之间的互动以及影响。他的核心假设有两点:
1、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天生就不完整这一点的意思是,一条消息,没有人能够对它进行完整而全面的解读,人们都是根据自己有限的知识来解读消息。
比如,某一个经济指标的公布,人们都此的反应是完全不同的,有觉得利多股市的,可能还有人觉得利空。
2、人们自己本身就是市场的参与者这句话的意思是,金融市场与投资者的关系是,投资者根据自己有限的认知,对信息有限的判断来到市场交易,这个这个交易行为,反过来又会影响市场。
这个道理也很简单,比如某一个大的投资者,他某一天看到了某一条消息,并生成了出场的想法。他的持仓很大,他一平仓,导致了某支股票的下跌,或者某期货品种的下跌,而这个下跌,又影响了很多人的看法,他们又根据这条信息再度生成了交易想法,依次循环。
反身性理论和混沌理论非常类似,它们都是为了讲述影响价格的因素庞杂而不确定。因此来说明,行情走势的不确定和难以预测性。
这个理论给投资者的提示就是,不要盲目的相信你所看到的基本面,因为你根本无法计算出人们的反应,尊重价格走势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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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柴尔德家族究竟有多少钱?罗斯柴尔德不是拥有多少财富,他们实际创造(发行)财富,构建整个西方金融银行系统,钞票印刷,中央银行发放,国际清算系统,他们的股票债券市场等等。当他们能印钞创造财富,一切与金钱权力(金权)有关的,皆是他们所拥有。核心问题是罗斯柴尔德怎样创建及拥有美联储呢?
另一个核心是罗斯柴尔德的国际清算银行BIS,它由美联储,英格兰银行,意大利银行,加拿大银行,瑞士国家银行,荷兰银行,德国央行和法国银行所有。历史学家卡罗尔·奎格利在他的史诗“悲剧与希望”中写道,国际清算银行是计划的一部分,“在私人手中建立一个世界金融控制体系,能够统治每个国家的政治体系和整个世界的经济......世界各国中央银行通过秘密协议一致行动,以封建方式加以控制。“
1995年历史文物出土,汉代织锦喜示,五星升东方利中国,希望不止利中国,是惠及全人类,与这帮财阀斗争,现在一带一路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意大利取得合作共识非常重要,因为意大利是西方三方中教庭势力是其一,中国扭转乾坤,世界和平!
美国是他们金融殖民的缩主,一切行动由美国开展。美国著名银行四骑士(美国银行,摩根大通,花旗集团和富国银行)拥有石油四骑士(埃克森美孚,荷兰皇家壳牌公司,英国石油公司和雪佛龙德士古公司);与德意志银行,法国巴黎银行,巴克莱银行,汇丰银行,瑞士UBS和其他欧洲老货币巨头合作无间。
当然,他们对全球经济的垄断并未止于石油。银行四骑士依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财务报表中,均是全球500强Fortune500公司的前十大股东之一。
那么谁是这些重头银行的股东?这些信息更加严密。有多管閒事的股民向银行监管机构询问,有关美国前25家银行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虽然有“信息自由法”开路,但总不敌“国家安全法”,资料是永远不会公开。
这真讽刺,有人真追索到底,每发现许多股东都居住在欧洲。拥有这些银行(银行四骑士)控股公司的多是寡头集团,虽然密实,但他们财富可从一个重要资料库追索到,它便是成立于1853年的美国信托公司USTrustCorporation,现在转到美国银行BankofAmerica麾下。恰恰最近期的董事和名誉受托人便是沃尔特罗斯柴尔德WalterRothschild,哦!原来龙头便是罗斯柴尔德,众银行的持分者!
美联储由十二家联邦储备银组成,其中纽约美联储分支规模最大。纽约联邦储备银行80%的所有权,只有8个家庭。他们分别为:咯克裴勒Rockefellers,Lehmans,纽约的KuhnLoebs;巴黎和伦敦的罗斯柴尔德家族;汉堡的沃尔夫堡Warburg;巴黎的那撒斯Lazards;罗马及以色列的摩西赛义夫MosesSeif。
另外,跟据知名金融会计师ThomasD.Schauf补充说,共十家银行控制着所有十二家联邦储备银行分行。这十家银行为,伦敦的罗斯柴尔德NMRothschild,柏林的RothschildBank,汉堡的韦柏WarburgBank,阿姆斯特丹的WarburgBank,纽约的LehmanBrothers(已清盘),巴黎的LazardBrothers,纽约的KuhnLoebBank,以色列的MosesSeifBank,高盛GoldmanSachs及摩根大通。
从以上一连串掌控联储局银行寡头名单,便引证罗斯柴尔德的巨大份量。表面上是一连串寡头参与,但深入研究寡头们衍生历史,不少是罗家提拔,之后兼拼或变作合伙人。例如摩根家族是从提拔到兼拼,而咯克裴勒则由提拔变成合伙人。
摩根策划的联邦储备银行诞生于1913年,那年老摩根J.PierpontMorgan去世子承继,楱巧洛克菲勒基金也是同年成立。自1838年以来摩根家族在华尔街主持美国金融角色由来已久,严而一直担任准美国中央银行角色。摩根与大西洋彼岸英国乔治皮博迪GeorgePeabody的伦敦金融证券对望相视,同是罗斯柴尔德金融帝国的代理人。
1952年金融历史学者穆连斯Mullins写道,罗斯柴尔德家族,“...更倾向于在美国匿名运营,门面是用J.P.摩根公司实是背后操控者”。作者GabrielKolko也表示,“摩根在1895-1896年在欧洲销售美国黄金债券的活动是获得罗斯柴尔德家族的联盟支援。”摩根的金融八爪鱼须能在欧洲快速开展,像MorganGrenfell在伦敦,MorganetCe在巴黎,离不开罗斯柴尔德背后推荐。倒挂利益输送,罗斯柴尔德的兰伯特表兄弟则在美国费城成立了Drexel&Company极易于上位。
到1890年,摩根向埃及中央银行贷款,为俄罗斯铁路融资,为巴西政府发债券以及为阿根廷公共工程项目提供资金。1893年的经济衰退增强了摩根的力量。那一年,摩根救了美国政府免于银行恐慌,组建了一个集团来支撑政府储备,并出售价值六千万美元的罗斯柴尔德黄金。摩根是美国西部扩张背后的推动力,通过投票信托融资和控制西方铁路。摩根与各大家族合作例如,Astors,杜邦DuPonts,Guggenheims,铁路大王Vanderbilts和咯克裴勒Rockefellers等。它为AT&T,通用汽车,通用电气和杜邦的业务提供了金。摩根成为许多国家电力结构的一部分。
1879年,铁路大王CorneliusVanderbilt连同摩根组成纽约中央铁路公司,给予约翰咯克裴勒JohnD.Rockefeller那崭露头角的标准石油一套垄断路线,及优惠运费,巩固了洛克菲勒与摩根的关系。摩根则慢慢转移,变成由罗斯柴尔德和洛克菲勒家族所兼拼。
1913年美联储的成立后,将八大家族的力量融入了美国政府的军事和外交力量。如果他们的海外贷款未付,寡头们现在可以部署美国海军陆战队来收取债务。摩根,大通和花旗银行组建了一个国际贷款集团。摩根与英国(皇室)温莎之家,和意大利萨沃伊家,相辅相成。美国暗政府ShadowGovernment渐渐成形,由三方,(罗斯柴尔德犹太锡安财阀,共济会,罗马教庭加欧洲皇室),全面接管美国!
1929年股市狂泻及大箫条,众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路易斯麦克法登McFadden(D-NY)谈到大萧条时说:“这并非偶然。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事件......国际银行家试图在这里带来一种绝望的状况,以便他们可能成为我们所有人的统治者“。其中摩根操弄估空的角色尤为显注,是不少国民的定论!
1937年,内政部长哈罗德·伊克斯(HaroldIckes)警告“美国的60个家庭”的影响。历史学家费迪南德伦德伯格后来写了一本完全相同的书。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廉O.道格拉斯谴责,“摩根影响......今天工业和金融业中最有害的一个。”杰克摩根的回应是将美国推向二战。摩根与日本岩崎和三井家族关系密切-日本两个最富有的家族-分别拥有三菱和三井,因为这些公司是从17世纪幕府出现的。咯克裴勒战前帮助日本石油能源也是不争事实,后来利用断石油迫使日本发狂攻击美国,制造太平洋战争,也是在寡头的计算中!
当日本入侵满洲,在南京屠杀中国百姓时,摩根淡化了这一事件。摩根还与意大利法西斯主义者贝尼托·墨索里尼关系密切,而德国纳粹分子哈吉尔·沙赫特Schacht博士则是二战期间摩根银行的联络人。战争结束后,摩根代表在瑞士巴塞尔Basel的国际清算银行(BIS)会见了沙赫特。洛克菲勒国际清算银行是世界上最强大的银行,是控制几乎所有西方和发展中国家私人中央银行的八大家族的全球中央银行。
国际清算银行的第一任总裁是洛克菲勒银行家盖茨麦格拉拉-曼哈顿,是大通和美联储的官员。麦格拉是前中央情报局局长理查德赫尔姆斯的祖父。咯克裴勒与摩根-与伦敦有着密切的联系。DavidIcke在“黑客帝国”中写道,洛克菲勒和摩根只是欧洲罗斯柴尔德家族的(高尔夫提杆童)"gofers”。
BIS由美联储,英格兰银行,意大利银行,加拿大银行,瑞士国家银行,荷兰银行,德国央行和法国银行所有。历史学家卡罗尔·奎格利在他的史诗“悲剧与希望”中写道,国际清算银行是计划的一部分,“在私人手中建立一个世界金融控制体系,能够统治每个国家的政治体系和整个世界的经济......世界各国中央银行通过秘密协议一致行动,以封建方式加以控制。“上文提及八个财阀家庭,二战前已资助纳粹希持拉,通过书柏Warburg的J.HenrySchroeder和MendelsohnBankofAmsterdam进行。当然小卒老布什总统老爷PrescottBush的美国联合银行UnionBank也牵涉财资纳粹,但与大腕相比则是小菜罢了。
金融历史研究人员断言,国际清算银行是全球毒品洗钱的大本营。BIS总部位于瑞士,是全球贵族财富和P-2意大利共济会的AlpinaLodge,和纳粹国际总部要员资金藏身之所,这绝非巧合。八个家庭控制的其他机构包括世界经济论坛,国际货币会议和世界贸易组织。
以罗斯柴尔德为首的金融殖民帝国,是近世三百年影响世界格局的主导者。以色列创建,美联储,中情局,美元霸权,英法战,一/二次世界大战,韓战越战,冷战,金融战,资源战,金融风暴等等。他们早已佣有伦敦城及英伦银行1995年历史文物出土,汉代织锦喜示,五星升东方利中国,希望不止利中国,是惠及全人类,与这帮魔鬼财阀斗争,现在与意大利取得合作共识非常重要,因为意大利是三方西方势力其一,中国扭转乾坤,世界和平!
中南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法学院现有教职工60余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17人、讲师16人。其中,1人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人担任教育部高校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学院教师队伍学缘结构合理,85%以上拥有博士学位,半数以上拥有海外留学经历或在海外高水平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学院还聘请了包括罗豪才、郭道晖、李步云、江必新、吴志攀等在内的一大批著名法学家担任学术顾问或兼职教授。当前有在校本科生630余人、在校研究生(含在职法律硕士生)760余人。漆多俊:著名经济法学专家、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谢晖:著名法学家、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法哲学—社会哲学学会理事;
胡旭晟:中国致公党湖南省委员会主委、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陈云良: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模糊法学”理论提出者,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2014年度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
邓联繁: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知名青年学者、吉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
蒋建湘:中南大学校长助理、前法学院院长;
蒋言斌:英国邦戈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知识产权法、外国民商法、罗马法学者;
李国海:知名民商经济法学者;
刘继虎: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财税法、经济法学者,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刘益灯: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国际贸易法博士后,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颜运秋:中国公益诉讼理论之父、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
杨开湘: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德国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洪堡学者(2009),美国富布莱特基金国际访问学者(2010)。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侦与司法鉴定及司法与人权领域知名学者;
余卫明:知名民商法、信托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者,中南大学民商法学科学术带头人、湖南省社会法学会会长;
张善燚:中南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湖南省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金融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省内相关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主要从事刑事诉讼、司法制度与伦理的教学与研究;
张军建: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信托法、日本反垄断法领域知名学者,曾执教日本长崎县立大学、早稻田大学、千叶经济大学十余年;
胡平仁:原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副主任,湘潭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法律文化方向博士,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湖南省社会学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省情专家;
敖双红:任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所所长,兼任湖南法理学会副会长,主要从事宪法与行政法的教学与研究;
何炼红: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入选教育部2010年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获2011年中南大学人文社科杰出青年人才专项资助。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马跃如: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兼任湖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学规划与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湖南省人才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考评员,一和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高级咨询师、高级培训师”;
王飞跃:中南大学出版社社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处罚及其规范化、侵犯财产罪;
周刚志:中国财税法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理事。
教授敖双红陈云良何炼红胡平仁江必新蒋建湘蒋言斌李国海刘继虎刘益灯马跃如漆多俊唐东楚王飞跃谢晖许中缘颜运秋杨开湘余卫明张军建张善焱周刚志副教授陈文曲黄先雄李沫梁小尹刘冬梅刘刚刘强罗树志毛俊响潘纪乐邵华王红霞王历伍浩鹏杨清望易玲张海燕张纪寒讲师邓婷婷樊长春龚博贺东山黄凯金大宝瞿昊晖李纪兵李娜李婷李玮萍刘志云王进文徐靖杨学东余湛詹红星张宝张歆中南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所现有教学科研人员7人,教师结构合理,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2人,讲师2人,其中6人拥有博士学位(在读博士1人),博士研究生导师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人。宪法与行政法所教师4人有出国访学经历,现任所长敖双红教授。
研究领域
宪法与行政法所现有行政规制研究中心与中南大学预防腐败法制研究中心,湖南省政府服务与法治研究中心、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南研究基地和湖南省预防腐败研究基地也挂靠在此。研究范围包括人权、预防腐败、公共服务、行政规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特别是法治中国、财政宪法以及公共行政民营化等方面比较突出。开设有宪法、人权法、外国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课程,为法治湖南以及的卓越法律专门人才提供了很好的智力资源。
科研业绩
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5项(其中国家社科重大项目1项),周刚志教授还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4项,湖南省社科基金9项(其中省社科重大招标项目1项),中国法学会课题2项,其他课题20余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地方委托课题近30项。先后在、、、、、等法学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40余部。在服务地方法治建设方面,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所教师参与了长沙市地方立法、及其配套办法、等的起草,为法治湖南的研究和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江必新教授入选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敖双红教授入选湖南省学科带头人。
教学成果
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很好,先后有教师被评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中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和中南大学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主持湖南省教育规划项目4项,主持中南大学校级教改项目多项,校级精品课程2门,发表教改论文10余篇,指导学生参加第十届全国大学生挑战杯一等奖等。
研究人员:江必新、敖双红、周刚志、黄先雄、李沫、徐靖、李玮萍。中南大学法学院刑法研究所现有教学人员5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4人,均系法学博士,其中3人有国外一年以上留学经历,研究生导师5人。本所专业教学和研究人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经常受邀参与司法实务部门刑事疑难案例专家论证和各级地方立法工作,注重对学生刑法学专业基础、科研学术能力及专业应用能力的培养,已毕业硕士研究生120余人,其中有10余人考取博士研究生,现任所长为罗树志副教授。
研究领域
研究范围包括中国刑法、外国刑法、国际刑法、犯罪学等方向,在刑罚理论、罪数理论、侵犯财产罪、有组织犯罪、危害结果、社会危害性理论等领域取得了较突出的研究成果。开设有刑法学、犯罪学(双语)、国际刑法学(双语)、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犯罪论专题、刑罚论专题、犯罪学专题、刑法学专题、国际刑法学专题、刑事疑难案例、刑法各论专题等课程。
科研业绩
先后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6项、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1项、校级科研项目4项、院级教改项目3项、跨境科研合作项目1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地方委托课题10余项,先后在《ConsumerLawJournal》、、、、《政治与法律》、《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国内外法学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其中有多篇学术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
教学成果
所有教师有超过10年的教龄,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多次获中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中南大学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等,主持中南大学校级教改项目2项,院级精品课程1门,发表教改论文数篇。
教学研究人员
王飞跃、罗树志、刘刚、詹红星、张纪寒。中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现有教学人员11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2人、讲师4人。教师中6人拥有博士学位,其中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2人,5人有国外一年以上留学经历。博士研究生导师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8人。中南大学升华学者特聘教授1人、湖南省百人计划1人。现任所长为余卫明教授。
研究领域
研究范围包括民商法基本理论、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公司法、信托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在民法基础理论、公司法、劳动社会保障法、信托法等领域取得了较突出的研究成果。开设有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商法、公司法、社会保障法、信托法等课程。
科研业绩
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规划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4项,教育部后期资助重点项目1项、湖南省社科基金7项,中国法学会课题3项,其他课题10余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地方委托课题20余项。先后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学家》、《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法学评论》、《法商研究》、《法治与社会发展》等法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20余部,其中有40余篇学术论文被以及《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教育部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等全文转载或转摘。先后两次获得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部分资助。
教学成果
多位教师有超过10年的教龄,教学效果显著。先后有教师获得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改成果二等奖、湖南省本科教学质量二等奖、中南大学高等教育教改成果一等奖、中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中南大学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等。主持湖南省教育规划项目2项,主持中南大学校级教改项目多项,校级精品课程2门,发表教改论文10余篇。
教学研究人员
蒋建湘、马跃如、许中缘、张军建、余卫明、潘纪乐、刘冬梅、龚博、贺东山、余湛、张歆。中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所现有教学科研人员7人,其中教授4人,讲师3人,其中6人拥有博士学位,4人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博士研究生导师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人。经济法研究所教师国际化程度较高,其中5人有英国、美国、日本等出国访学经历。现任所长李国海教授。
研究领域
研究范围涵盖经济法基础理论、金融法、竞争法、环境资源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政税收法、医疗卫生法、通讯传播法、企业公司法、公益诉讼等领域。2000年获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开始招收经济法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生。创立以“市场三缺陷—国家调节三方式—经济法体系三构成”为轴心的“国家调节说”,成为经济法学主流理论。提出“转轨经济法学”理论,旨在解决经济法学研究脱离中国现实的突出问题。除了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已形成国内领先优势外,经济法学三个分支(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调控法)也都具有鲜明特色,形成了国内少有的学科结构全面、均衡发展的经济法学术团队。出版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经济法学》,主编CSSCI集刊《经济法论丛》。在研究经济法模糊性的基础上,将模糊数学应用于法理学,提出的“模糊法学”理论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
科研业绩
先后主持国际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3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2项,湖南省社科基金8项,司法部课题2项,其他课题20余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地方委托课题30余项。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等法学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2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颜运秋教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陈云良教授为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人才“百人工程”学者,曾获第七届“湖南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
教学成果
开设有经济法、金融法、银行法、竞争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本科课程。先后有教师被评为湖南省青年教师教学能手、中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中南大学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主持湖南省教育规划项目1项,主持中南大学校级教改项目多项,校级精品课程2门,发表教改论文10余篇。
研究人员
陈云良、刘继虎、李国海、颜运秋、李纪兵、王红霞、张宝。中南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所现有教学科研人员7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4人,讲师1人,其中6人拥有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7人。诉讼法研究所教师国际化程度较高,其中6人有出国访学经历。现任所长张善燚教授。
研究领域
研究范围包括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问题、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问题、比较司法制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仲裁理论和实践问题、律师法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刑事诉讼人权保护尤其是隐私权保护领域、律师权利和被告人权利保护领域、刑事被害人与人权保护领域、民事诉讼伦理领域、民事诉讼的商谈伦理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等领域有深入研究。坚持科研反哺教学的原则,开设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证据法、仲裁法(双语)、刑事侦查学(双语)、律师与公证制度、刑事疑难案例研究、民事疑难案例研究、诊所法律教育等课程,为培育具有宽阔视野的卓越法律专门人才提供了很好的智力资源。
科研业绩
先后主持国际社科基金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2项,湖南省社科基金7项,中国法学会课题1项,其他课题10余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地方委托课题十多项。先后在《哲学研究》、《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等法学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先后两次获得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部分资助。
教学成果
7位教师都有超过10年的教龄,其中两位教授更是20年以上,教学效果显著,先后有教师获得中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中南大学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主持湖南省教育规划项目2项,湖南省教改课题2项,主持中南大学校级教改项目多项,校级精品课程2门,发表教改论文10余篇,有1篇教改论文获2009年湖南省教研论文二等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的教学成果获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改成果二等奖、中南大学高等教育教改成果一等奖。
研究人员
张善燚、杨开湘、唐东楚、伍浩鹏、樊长春、陈文曲、邵华。中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所现有教学科研人员7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4人,讲师2人,其中6人拥有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人。国际法研究所教师国际化程度较高,其中2人在境外(法国和香港)取得博士学位,4人有出国访学经历。现任所长张海燕副教授。
研究领域
研究范围包括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电子商务法、国际金融法、WTO法、国际人权法、国际条约法和国际环境法(非物质遗产保护)。在电子商务消费者法律保护及国际私法问题、遗传资源法律保护、国际投资法律问题、国际人权保护、文化遗产流通的法律保护等流域有专门研究。坚持科研反哺教学的原则,开设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WTO双语、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双语)、国际商法、国际条约法、国际人权法、国际金融法、冲突法、国际法基础理论等课程,为培育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卓越法律专门人才提供了很好的智力资源。
科研业绩
先后主持国际社科基金3项,“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规划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2项,湖南省社科基金7项,中国法学会课题1项,其他课题10余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地方委托课题近20项。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等法学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先后两次获得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部分资助。刘益灯教授被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获得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填补了中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省部级一等奖的空白。
教学成果
多位教师有超过10年的教龄,教学效果显著,先后有教师被评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中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中南大学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主持湖南省教育规划项目3项,主持中南大学校级教改项目多项,校级精品课程2门,发表教改论文10余篇,有1篇教改论文获2007年湖南省教研论文二等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的教学成果获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改成果二等奖、中南大学高等教育教改成果一等奖。指导学生参加第九届“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获二等奖。
研究人员
刘益灯、梁小尹、张海燕、毛俊响、王历、杨学东、邓婷婷中南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研究所包括两个二级学科:法学理论和法律史学。现有教学科研人员5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人,讲师2人,全都拥有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人。本所专职成员不多,但非常精干,年龄、职称、学历、学位和学缘结构颇为合理,学术水平高、综合实力强。其中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1人(谢晖教授)、湖南省法学理论研究会会长1人(胡平仁教授)。首任及现任所长为胡平仁教授。
本研究所成员在法哲学和部门法哲学、法社会学基本理论、民间法研究等方面处于全国先进行列。其研究成果突出,共出版学术专著、译著近40部,主编教材7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核心期刊发表科研论文200余篇,教研教改论文6篇。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8项。该所教师大多课堂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尤其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学、识都非常突出的中青年博士、硕士人才,其中不少人先后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荣誉,并已成为国内有关方面的科研教学骨干或新秀。
本学科已形成稳定而富有特色的三个研究方向,其特色和发展前景表现在:
1.法哲学。本方向在研究内容上,主要分为三大块:法哲学原理(胡平仁教授)、法律方法论(谢晖教授)和部门法哲学(胡平仁教授、杨清望副教授)。在法哲学原理方面,以法的本体理论为核心,辐射法的价值和方法的研究。在法律方法论方面,以司法实践为对象,以法律论证为龙头,涵盖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研究。在部门法哲学方面,致力于公法哲学、私法哲学和社会法哲学的研究。其前景表现在,适应法哲学部门法化和部门法学法哲学化这一当今国内外法学界的新趋向,在重新审视我国法哲学原理的基础上,开辟多个新的研究领域,提出新的观点或理论,推进法哲学原理研究的深入,以克服法哲学过于空洞、部门法学理论不足的弊端,力图在法学理论体系创新方面获得开创性和领先性成果,并为我国部门法哲学的成长作出应有的贡献。在研究方法上,注重经验与逻辑以及各具体方法的综合和交叉。在研究视野上,着眼当代法的理论,结合中西、古今的法理论学说,以改变法哲学研究视野的局限。
2.法社会学。本研究方向旨在将社会学的整体性和经验性方法用于法学研究,并用法学思维来解释社会现象。主要集中在如下两个子方向:一是基本理论。这部分着重研究法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论问题,包括法社会学思维方式、法律运行、法律实效、法律职业、法律意识和法律接受等。胡平仁教授多年来致力于这个方面的研究,其众多研究成果和译文译著大大地深化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在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二是民间法研究,即从法律多元角度研究国内外民间习惯法和制定法在国家法治建设中使命、功能、地位、机制及其他相关问题。谢晖教授长期以来倡导并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不仅在全国具有引领作用,而且初步产生了国际性影响。本研究方向在研究方法上,注重经验与逻辑以及各具体方法的综合和交叉,通过对两个子方向的深入研究,力图都能有所突破,并在法社会学思维方式和民间法文化的法社会学透视方面获得开创性和领先性成果,为我国法社会学走向成熟和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3.法律文化与比较法学。本研究方向立足于中外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主要着眼于法律文化的理论探索与比较研究。金大宝博士、王进文博士等以法治理论和法律文化为视角,着力于东西方法律传统和法治实践的比较研究。在法律文化(尤其是诉讼艺术)、比较法的基本理论、亚太地区法律传统比较研究方面都有所建树,推出一批高质量学术论著。湖南省知识产权研究院、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成立于2011年4月26日,座落在湘江之滨、麓山之南的中南大学南校区,是中南大学直属的科研机构和研究生培养单位,也是中南大学和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合作共建的知识产权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基地。2012年1月,知识产权研究院被确定为中南大学“十二五”人文社科研究首批重点培育基地;2012年2月,依托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知识产权研究院自主设置了知识产权法二级学科博士点,开始独立招收知识产权法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2012年5月,知识产权研究院获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2年11月,知识产权研究院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6月,知识产权研究院进入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机制单位。
知识产权研究院以法学和管理学为基点,高效整合了湖南省知识产权局、中南大学科学研究部、法学院、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湘雅医院医药信息系等单位的智力资源,现拥有一支业务精湛、水平高超、知识能力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共有研究人员29人。其中教授(研究员)12人,副教授(副研究员)12人,有18人具有博士学位。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首批专家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名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人选1人,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1人,湖南省“121工程”人才1人,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研究人员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课题70余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重要期刊发表知识产权专业学术论文150余篇。研究团队在服务地方法制建设方面也卓有成效,承担了《湖南省专利条例》等地方性立法的立法研究项目,推进湖南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为知识产权领域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的制度创新进行了积极探索。
在致力于知识产权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的同时,知识产权研究院还积极弘扬知识产权文化,致力推进知识产权素质教育。2011年4月,发起成立了湖南省首家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联盟。2013年4月,这一组织已发展成为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联盟,吸纳了政府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在内的知识产权工作者,成为了湖南省最具广泛代表性的知识产权志愿者团体,为推进“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秉承优良的科研传统、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诉求、着眼于未来发展的制高点,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正以矫健的姿态——扬帆奋进、阔步前行。湖南服务型政府与法治研究中心
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南研究基地
医疗卫生法研究中心
行政规制研究中心
罗马法 中有关信托的规定被称和罗马法 中有关信托的规定被称作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