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孙煊哲 摄影 吴国强 实习生 冯子雍
郑州御龙国际小区二期阳台窗户
“买房时置业顾问打包票说新房的阳台是落地窗,没想到建好后,原来承诺的落地窗变成了离地面1米多、高仅1.2米的小窗户,采光极差,简直跟监狱一样……”近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不断接到郑州御龙国际小区二期业主的投诉,业主称,开发商认为这是置业顾问个人虚假宣传,跟公司没关系,而置业顾问虽然也承认是虚假宣传,但也仅仅道歉了事。
据悉,这样的小窗户涉及该小区200多户,到底该如何解决?
投诉:承诺的落地窗变“监狱窗”如改造需要业主掏钱
按照业主的指引,10月19日,记者来到御龙国际小区售楼部,部分业主代表正聚集在此维权,这已经是他们第六次维权了。
“购房时,几乎所有的置业顾问均承诺二期客厅阳台为落地窗。”王女士称,开发商售房时没有预售证,也没做样板房,置业顾问们都领着业主去看一期的现房,说二期和一期一样是落地窗。
等到快交房时,御龙国际二期的6、7、8号楼两百多户业主才发现,落地窗已经变成离地面很高的小窗户了。
中午12点时,在一位业主家记者看到,客厅和阳台连在一起,客厅采光效果很差,采光面积仅能覆盖阳台,客厅则很难被阳光照到。经过测量,窗户宽2.8米、高1.2米,离地约1.2米。
王女士说:“现在情况还算好的,我们在下午四五点的时候来过,屋子里一片黑乎乎的,根本没有采光。”
回应:置业顾问个人虚假宣传开发商仅负监管不力责任
据业主代表张先生介绍,8月30日,针对业主的疑问,开发商曾给他们出具了一份《郑州御龙国际二期窗户变更方案》,说可以申请改造窗户,但“全体业主均应合理承担该变更造成的费用及延期交房等后果”。
这让业主们不能接受,“买房时他们宣传说的是落地窗,现在却让我们自己掏钱改落地窗,我们不答应”。
一名代表开发商的湛姓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窗户大小是正规设计院的设计,我们当然要按专业设计人员的设计来建造,我们完全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标准。”
对于当初购房时置业顾问关于落地窗的承诺,湛经理称:“置业顾问是我们聘请的,但她怎么宣传是她的个人行为,我承认我们有监管不力的过错。”湛经理表示,置业顾问李萌已经当面向广大业主道歉了,目前她已经离职。
在这次维权中,业主代表们草拟了一份协议,要求从2018年10月19日开始,开发商将阳台改为落地窗,于2019年3月20日前整改结束,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经过近4个小时的交涉,湛经理只在协议上签下“以上内容本人已看过,汇报领导协商解决”的字样。
说法:开发商应为置业顾问的行为担责
按照开发商的说法,是设计院把窗户设计成这样,与他们无关,事实是怎样的呢?
中建中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师潘嘉信称,一般来讲,虽然施工图纸是设计院设计的,但也是根据甲方开发商的要求设计的。落地窗和普通窗户的设计图纸不一样,开发商一眼就能看出来。
“置业顾问是开发商的销售代表,是为开发商卖房的,他们的行为就是开发商的行为。”房产专家、国银房产律师团队主任律师李续杰认为,置业顾问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出现问题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要进行诉讼,业主还得注意收集证据。”二七区人民法院齐珂法官认为,想要证明置业顾问的行为代表的是开发商的行为,这种想法理论上是没有问题的,最好还要有能够证明开发商对外宣传过阳台是落地窗的证据。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任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