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虚拟货币受害这个问题,国家对虚拟币从业人员怎么定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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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何看待虚拟货币?
数字货市是当今更是未来趋势。因特网根隶属美帝,是一安全隐患,将来网络安全若有根本保障,虚拟经济和经济虚拟则大行其道。
国家对虚拟币从业人员怎么定罪
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规定: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公告》并没有明确发行虚拟货币的行为构成何种具体的罪名,而是概括性地列举了发行虚拟货币可能涉嫌哪些犯罪行为,即“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笔者看来,《公告》列举的这些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犯罪行为,即非法经营类犯罪行为与诈骗类犯罪行为。
非法经营类犯罪行为,简而言之,是指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或从事国家明令禁止从事的经营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一类行为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诈骗类犯罪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发行虚拟货币作为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一类行为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有价证券诈骗罪”,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以笔者的办案经验来看,在司法实践中,发行虚拟货币的犯罪行为经常涉及的罪名主要有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三项罪名。例如:
1、在(2019)浙0603刑初467号《刑事判决书》中,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等人因擅自制作、发行虚拟货币“EATK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在互联网上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2、在(2016)青0102刑初403号《刑事判决书》中,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等人发行“雷恩斯”虚拟货币,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一定的费用加入该组织,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3、在(2017)浙0782刑初1588号《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倪某以投资虚拟货币项目可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在义乌市、浦江县等地向不特定的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从《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来看,行为人发行虚拟货币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类犯罪行为或诈骗类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涉及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三项罪名。
闲鱼卖虚拟货币出货后被买家恶意退款该怎么办?
额,基本没办法了,如果发生纠纷的话,买家是赢的机会是很大了,为什么?在闲鱼上卖东西不在闲鱼上聊天,就等于没有把聊天记录放在闲鱼上,没有在闲鱼留聊天记录,就算你比窦娥还冤,也一样判买家赢。所以在闲鱼交易一定要在闲鱼上聊,你跑去其他地方聊天客服她不认的。或者你继续向买家求情咯,跟他要点回来,也好过没有。
虚拟货币靠谱吗?
我不太看好目前的虚拟货币,甚至认为现在所谓的虚拟货币不过是一场“骗局”,不过是某些不法分子洗钱的工具,我的理由如下:
一、现在的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所谓货币,必须是各国央行发行的、必须有国家背书的货币,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货币(法定货币),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都没有这个权力发行货币,现在市面上流通的所谓虚拟货币,在我看来,不过是披着货币的“外衣”来招摇撞骗,其实与货币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没有法律效力,也无法在商品交换中流通使用,很多国家都在禁止虚拟货币交易,据说印度将虚拟货币交易作为刑事犯罪来量刑。
二、区块链有意义不等于虚拟货币有意义:区块链技术确实是一个很有创造性的技术,可能会被应用到各行各业,具有积极意义,而且不排除以后央行可能利用区块链技术发行真正的电子货币,但是,就目前来说,现在一些企业或个人开发的所谓虚拟货币,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它与腾讯的Q币唯一的区别在于不可再生,仅此而已,不过是某种程序下的一种虚拟产品。
三、各种虚拟货币外衣下的各种网络诈骗:前几年比特币火爆的时候,催生了大量各种虚拟货币的产生,其中有一些可能是真正利用区块链技术开发出来的虚拟货币,但是,也有很多冒充虚拟货币来行骗的,很多人都上当受骗了,本身现在的虚拟货币就没什么价值,更何况这些假的虚拟货币,所以,大家最好是不要去参与这种游戏!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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