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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质押式回购的违约本金是什么股票上市大股东前三年为禁售期,若质押后爆仓怎么办,这算是违规减持吗?股票质押式回购是好是坏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利好还是利空票据质押式回购的违约本金是什么是指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资”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
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
股票上市大股东前三年为禁售期,若质押后爆仓怎么办,这算是违规减持吗?楼主的问题股票上市大股东前三年为禁售期,若质押后爆仓怎么办,这算是违规减持吗?这里包含四个问题,一个是限售股可不可以质押,另一个是质押爆仓怎么办,三是质押爆仓可不可以减持,这个过程属不属于违规减持?限售股可不可以抵押融资和平仓减持
股权抵押融资是有法律依据的,因此不存在任何的法律障碍,只要双方愿意,是完全可以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完成资金拆借的。
限售股来自于IPO以前的股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这部分股票三年内不能减持,只是不能通过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股份,不代表不可以进行抵押融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可见担保法也是允许限售股进行抵押担保融资的,而不是不允许担保融资,这就是说限售股持有人是可以行使质权的,股票设定质权仍有效,但进一步规定“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但是如果债务人出现债务违约,债权人处置抵押物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而不是随便就能处置的,也就是说债权人对质权的行使必须遵循附加限制条件,必须待限制期满方可行使质权,就限售股而言,处置限售股需要符合有关减持规定,一个是限售期未满不能行使减持权,减持必须遵守比例限制,那就是通过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能超过2%和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不能超过1%,沪深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证券公司应当建立标的证券管理制度,在本办法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内确定和调整标的证券范围,确保选择的标的证券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以有限售条件股份作为标的证券的。”可见沪深交易所和中登公司也是允许限售股进行抵押融资的,但是有一个前置条件“解除限售日应早于回购到期日”,只要符合这一条件,就可以进行抵押融资,因此限售股抵押融资是不存在法律障碍的。
这不属于违规减持,但是可能制定有关规定的时候没有充分预期到股价大幅下跌导致面临平仓的风险。
股权质押风险再度暴露15年以前,股权质押并不多,15年以后,因为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原始股东的减持行为,原始股东减持受到了更为严格的限制,但是金融去杠杆如火如荼,很多股东不得不转向股权抵押融资,造成无股不押的结果,股权融资骤然升温,截止截至8月7日收盘,Wind数据显示,沪深两市股票质押总市值约为4.34万亿元,前10大股东股票质押累计市值约为3.57万亿元,占比82.26%,第一大股东股票质押累计市值2.47万亿元,占总质押盘近6成。其中有大约2.5万亿元逼近平仓线,跌破平仓线大约是1.2万亿元。股权质押面临巨大的风险。就拉夏贝尔而言,大股东六次向海通证券累计质押1.41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5.85%,占公司A股总股本42.5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81%,等于是全部质押,但是公司公告已低于最低履约保障比例,因未提前购回且未采取履约保障措施,质权人已发出股票质押违约书面通知,构成违约。海通证券如何处置拉夏贝尔股份,这就成为市场的焦点,作为限售股是不可能通过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减持的,拉夏贝尔也在采取措施,化解股权质押违约问题,我们做一个极端的假设,如果拉夏贝尔不能提供新的质押物,海通证券可腾挪空间也是很小的。根据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协议转让、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人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海通证券在拉夏贝尔无法提供新的质押物下,海通证券即使能够获得所有权,海通证券也是很难变现的,只能通过协议转让转让股份,并要求对方承诺作为限售股看待,也就是不能通过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减持套现的。
短时间内无法变现,一般人根本不会受让,愿意受让的人就是希望获得控制权,可拉夏贝尔基本面不是特别好。
股权抵押融资需要警惕提前变相减持套现股权融资资金流向十分复杂,也十分难以监管,造成抵押融资一团乱象,像乐视网,大股东贾跃亭通过减持和全部股权质押融资获得百亿元资金,可是资金去了哪儿,就是一个谜,不可否认的是贾跃亭在美国逍遥造车,而国内投资者和机构为贾跃亭买单,损失惨重,就是想提起索赔也找不到贾跃亭赔偿。另外一些严重财务造假的公司,大股东和高管也通过股权质押融资,在财务造假暴露以前,全部质押股权融资提前减持套现,然后玩失踪,把一地鸡毛留给二级市场投资者。因此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了股权抵押融资,希望降低股权抵押融资风险,证监会于2018年初出台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3月12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这一新规,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股权抵押融资不具有法律障碍,但是在一个监管难以到位,诚信缺失的市场,抵押融资的道德风险是不容小觑的,不能因为没有法律障碍就无视道德风险不断发生,成为某些人中饱私囊的工具。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好是坏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不是一定属于利好,一般认定属于中性消息,也不是利空。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资金融入方通过质押股权获得资金,并约定未来回购出质的股权的活动。证券公司代理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申报的,应当依据所签署的业务协议、基于交易双方的真实委托进行,未经委托进行虚假交易申报,或者擅自伪造、篡改交易委托进行申报的,证券公司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利好还是利空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两大重要特点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一般被称为场内股票质押业务,是一种半标准化债权业务,该业务有两个重要特点:
1.本质是债权借贷行为
股票质押业务与其他贷款业务一样,本质都是约定资金方在一段时间内出借资金给融资方,并收取一定的利息,但与普通贷款业务最大的不同在于其抵质押与担保的条件—股东通过质押其手上的股票进行融资。
2.半标准化业务
相对于一般贷款业务与场外股票质押业务而言,场内股票质押业务具有一定的标准化。
在资金方与融资方达成融资协定后,证券公司进行业务申报、交易所集中申报、中证登进行证券登记、资金托管及到账以及若有违约处置等均可线上完成,从业务展开至回购到期结束均可视为流水化作业,是标准化的贷款业务。
理解这两点对于进一步探讨场内股票质押业务的风险点及关键风险防范措施非常重要。
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五类风险
风险是金融业务的核心,就股票质押业务而言,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与合规风险等。
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质押物—标的证券在待购回期间,质押标的证券连续跌停,达到平仓线后仍然无法完全处置质押股票的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融资方违约,不履行提前或到期回购义务,需进行质押证券违约处置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为待购回期间,质押标的证券市值连续下跌达到平仓线后因该证券流动性不足,在极端情况下连续竞价系统和大宗交易平台均无足够对手接盘,造成无法全面平仓的风险;以及若质押标的证券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或因融入方原因被司法冻结,在限售或司法冻结期间标的证券无法被及时处置的风险。
操作风险:由于技术系统故障、资金交收或质押与解除质押登记失败、通知与送达异常、证券公司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合规风险:证券公司未按照约定尽职履行交易申报、合并管理、盯市、违约处置等职责从而损害客户利益的风险等。
总体而言开展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证券公司建立了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后两类风险的防范主要依靠证券公司的内部管理,不是本文重点探讨内容,下面主要谈谈关键的业务风险。
把握此业务的风险,首先要理解股票质押业务本身的特点及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特点。例如,对于港股股票质押业务而言,因港股的流动性相对较弱,其业务生态与A股的大大不同。
我国股票市场发展不过短短三十年,能经过证监会严格筛查审批最终能上市的企业目前也才三千多家,纵观各类资产标的而言具有相对的稀缺性,大股东所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可算是非常优质的资产。
同时,活跃的A股市场为股票提供了极好的流动性,使得该业务的质押物—上市公司股权是集稀缺性、流动性为一身的优质质押物(总体而言,具体标的需具体分析)。
大股东通过质押股票进行融资后,证券公司便拥有了在特定条件下对于质押物—A股股票的处置权,因此与普通借贷业务不同,出资方对于融资方的资金用途要求以及企业资质没有太严苛,关键在于对质押标的证券关键因素的把控。
三、股票质押业务的三道风险防线
所以本文认为股票质押业务风险管理的核心是标的证券把控,质押率计算,以及预警线平仓线的设置此三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标的证券的选择。
标的证券的选择是股票质押业务的第一道防线,也是体现各家金融机构(出资方)“业务尺度”大小的表现之一。例如,同样是亏损股及ST,ST*的标的股票,有些银行绝不可做,有些可以每个标的具体分析,有些只要给出更高的成本条件即可,甚至在同一银行的不同分行其风控尺度皆有不同。
例如,某银行在标的证券方面明确规定,属于较为严格的风控要求。
第二道防线:质押率计算。
质押率高低最终影响最终的融资金额,是股票质押业务的第二道风险防线。开展股票质押业务的金融机构会设定较为严格的质押率计算标准,甚至会开发出质押率测算模型,只要一输入股票代码,就能自动计算出来其质押率水平。
一般而言,质押率的计算会综合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1)股票因子:包括市值因素,如以往所谓的“五四三”原则—主板五折、中小板四折、创业板三者;PE因素—PE值越高,质押率越低;波动率因素—如观察标的股票60日均线上涨的幅度,上涨幅度超过50%,则质押率越低
(2)流通/限售因子:限售股会在基础质押率基础上需再乘以0.8-0.95的因子
(3)融资因子:回购期限越长,质押率越低;集中度越高,质押率则越低
第三道防线:预警、平仓与处置
金融机构会根据标的股票的情况设置较为严格的预警线与平仓线,标配的情况是预警线150%、平仓线130%,当然还会根据标的股票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当触及预警线时券商会通知融资人及时补仓,以将其降到预警线以内。万一大股东因为各种条件未能补仓,券商则会在二级市场上处置股票,以保障融出方的资金安全。目前看来,大股东也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及市值管理能力以对应可能出现的补仓危机,上市公司控股/参股权,怎能说丢就丢!!
基于以上三大防线的安排,目前场内股票质押业务尚未出现大股东出现实质性违约以致于最终需二级市场处置股票的情况。所以说,在目前激烈的股票质押业务竞争中,各类银行几乎均瞄准了这块较低风险的业务,在被质押股票的标准选择、质押率、预警线平仓线的设置上不断放松,以更有利于抢得业务。
关于股票质押业务的风险管理,以上只进行了框架性论述,后续会针对每一个关键风险防线进行细致的分析,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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