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被吉林证监局责令整改 存八项问题
长春经开被吉林证监局责令整改 存八项问题 更新时间:2010-8-18 0:08:27 全景网8月17日讯 长春经开周二晚间公告称,吉林证监局于7月5日-20日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于近日做出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公司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根据决定书,公司存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未占多数,09年度确认的税收滞纳金支出有关情况披露不够充分,09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理由不够充分等8项问题。 决定书要求公司在2010年10月31日前予以整改,且达到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