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证监会: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更新时间:2010-10-11 6:39:19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主任黄红元日前在2010年亚洲证券论坛国际研讨会上表示,要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包括保持监管的适应性、坚持监管的法制化、维护监管的公信力;同时充分发挥自律组织作用,促进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公司自我约束有机结合。 他介绍说,合规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强化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合规性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建立合规公司受益、获得更多空间,违规公司受损、业务受限的配套监管政策。 黄红元表示,客户资产安全保护制度要求客户资金由商业银行存管,证券资产由中央结算公司集中存管,委托理财由第三方独立存管。投资者保护制度要求公司了解客户,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提供适当产品和服务,同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证券公司审慎创新机制坚持“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原则,依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开展金融创新。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要求证券公司在其网站公示基本信息,要求证券公司对外披露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要求披露和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