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推动股票质押风险不断下降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30日电据证监会网站消息,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近期,证监会分别于浙江、湖南、黑龙江、福建、贵州、陕西组织召开六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片区经验交流会议。
证监会领导和沪深证券交易所理事长及上述省份相关省领导分别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地金融局、国资委和证监局、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实现了全国36个辖区全覆盖。会议深入分析各片区资本市场发展和上市公司特点,交流了贯彻落实《意见》的做法经验和化解风险的典型案例,在互学互鉴中相互启迪,增强监管合力。
地方政府是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力量。《意见》发布以来,各省市积极响应,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江西省、青岛市等地已相继出台落实《意见》的配套文件,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多项举措。
总体来看,各省市贯彻落实情况呈现突出特点:高位统筹,建立多级联动机制,调动全域力量积极推动;树立导向,把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地方金融考核评价体系或全省资本市场建设考核;重视“入口”,围绕当地产业布局,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着眼存量,在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将上市公司作为整合各类要素资源的平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落实责任,加大力气推动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多种方式化解风险。与会代表表示,将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区域特点和发展定位,结合增量上市公司发展方向和增长潜力,结合存量上市公司竞争优势和风险状况,进一步作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部署安排,积极营造有利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协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近期要做好六项重点工作:以国有上市公司为突破口,带动公司治理水平整体提升;以注册制为契机,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多元化退出为渠道,切实解决存量上市公司问题;以分类处置为依据,推动解决占用担保问题;以场内外一致性监管为抓手,推动股票质押风险不断下降;以“零容忍”为原则,持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证监会将扎实履行监管职责,继续深化与地方政府的协作,巩固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推进《意见》各项安排落地见效,共同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