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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处罚天一科技

证监会处罚天一科技 更新时间:2010-3-27 0:06:04   证监会近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天一科技及其相关负责人违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其中,天一科技被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罚款和警告的处分。  2007年1月23日,天一科技发布《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称,上海祥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恒邦投资有限公司、庄志研、贵州润丰矿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谢辉、张嘉明均为贵州省独山县孟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合计持有100%的股权。而实际情况却是,截至2007年1月23日,贵州省独山县孟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贵州润丰矿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省独山县孟孔冶炼厂,并非公告中记载的上海祥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主体。此外,中国证监会近日也对东鼎投资利用他人股东账户交易“S天一科”股票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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