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处罚两起违法买卖证券行为 没收2400多万
证监会处罚两起违法买卖证券行为 没收2400多万 更新时间:2011-5-6 10:47:57 财华社深圳新闻中心 据证券时报报道,中国证监会近日开出两张罰单,其中,蚌埠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因为存在利用他人账戶买卖证券的违法行为被罰5万元;海螺集团、海螺建材、海螺工会存在利用他人账戶买卖证券的违法行为,不仅被沒收违法所得,还被处以数额不等的罰款。 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罰决定书显示,海螺集团、海螺建材、海螺工会利用482个个人账戶,在1998年6月22日至2007年10月16日期间买卖巢东股份股票累计获利24245182.43元,其中海螺集团账戶违法所得为6815745.23元;海螺建材账戶违法所得为5880404.14元;海螺工会账戶违法所得为11549033.06元。 海螺集团、海螺建材、海螺工会利用他人账戶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违反了原《证券法》第七十四条和《证券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构成了原《证券法》第一百九十条所述“法人以个人名义设立账戶买卖证券”和《证券法》第二百零八条所述“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戶或者利用他人账戶买卖证券”的行为。朱忠平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原《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罰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沒收海螺集团违法所得6815745.23元;沒收海螺建材违法所得5880404.14元,并处以50万元罰款;沒收海螺工会违法所得11549033.06元;对朱忠平处以10万元罰款。 另据证监会查明,蚌埠建投也存在利用他人账戶买卖证券的违法行为︰资金账戶32××××86利用他人账戶买卖证券获利443701.34元;资金账戶32××××53利用他人账戶买卖证券亏损1780517.37元。 考虑到蚌埠建投利用他人账戶买卖证券的结果为亏损,下挂个人股东账戶的数量不多且已主动清理等情况,证监会决定对其从轻处罰。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罰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蚌埠建投处以5万元罰款。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