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地方基金会和地方性基金会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地方基金会以及地方性基金会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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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基金会可否抵押不动产
农村合作基金会可以抵押不动产,但农村合作基金会很多地方已经没有了,由于政策性不强,管理水平低,一度出现坏账损失很大而破产现象,有的地方经营不错,应该是只能用于农业生产贷款,不能扩大放款范围,以服务为主,严格贷款制度,杜绝贷款风险,抵押不动产也要严格考察。
怎样创立基金会
创立基金会的步骤如下:
决定基金会的宗旨。每个基金会应该有一个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纸面的宗旨。
组建理事会。初始的理事会将通过规划和筹资帮助工作团队把基金会背后的想法变成现实。随着基金会的发展成熟,理事会的性质和组成人员也会改变。
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会的运营规则,应该在基金会的早期发展过程中由理事会通过。
准备注册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选择一个业务主管部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根据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区不需要再找业务主管单位。
寻找办公场所,招募合适的工作人员。
填写法人登记申请书,确定在哪个民政部门登记,向民政部门提交法人登记申请书。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进行战略规划。战略规划表述了基金会潜力的愿景。战略规划应该描述出实现这个潜力所必需经过的步骤,决定要实现这个机会需要什么样的工作团队,确定至少一年内的项目和运作优先事项。
制定预算计划和资源开发计划。财务监管和资源开发(如筹资、获得收入、吸收会员会费)是理事会的最重要职责。实现战略规划需要的资源必须在预算和财务计划中描述清楚。
建立基金会正式文件的存档体系。登记文件、理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应该妥善存档。
建立会计体系。基金会财务的尽职管理需要一套已经确立的可以满足现状和未来需求的会计体系。
提交税收减免资格申请。《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以上就是创立基金会的全部步骤,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需要帮助,可以联系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我国基金会透明度不高的原因是什么
非公募基金会对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社会建设过程中民间资源投入不足的问题。但与此同时,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非公募基金会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
“从整体来看,非公募基金会数量不够多,素质不够高,多数面临能力建设困境。对内来说,内部治理有待提高,对外来讲,非公募基金会公信力还不强,难获公众信任。”而其中最为公众关注的,则是非公募基金会的信息披露也就是透明度问题。
“在机构治理和管理的独立性,信息披露和公众的信任度,以及项目的实际成效等方面,中国的非公募基金会还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
作为公益财产的受托管理机构,信息披露是非公募基金会的应尽义务。《中国非公募基金会信息披露指南》通过对65家非公募基金会的信息披露状况进行调研后,得出结果显示:我国有9%的非公募基金会发起方或管理者一直遵循机构透明和公信力,对运营行为及核心信息进行客观完整地披露;5%的基金会由于不想被公众过分关注宁愿选择不披露,86%的基金会则选择了中间状态。
调查发现,12%的非公募基金会未以任何形式进行信息披露,未披露的原因主要包括:机构负责人缺乏信息披露的法律意识;机构暂时没有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业内没有可参考的信息披露规范和指标;机构负责人认为信息披露需花费人力和财力,不愿花费时间和金钱等。
此外,每个机构信息披露的程度参差不齐,其中主要原因是信息披露缺乏统一的、规范的指标和格式,而且有些内容报喜不报忧。
据了解,2006年1月,民政部发布了《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和《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其中,《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共十六条,规定了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包括年度工作报告、募捐活动信息、公益资助项目信息等,是首次对基金会信息透明进行国家层面的管理。
目前,我国非公募基金会普遍依据上述要求进行信息披露,而公众或资助人需要的更详细、全面的信息则无法获取或很难获取。
《指南》还显示,为了通过政府年检,获取捐赠资金,几乎所有非公募基金会对政府和捐赠者的信息披露都是及时和较完备的。但对其他利益相关方,如公众、媒体等,88%的机构选择有所保留的披露或不披露,其余12%认为原则上应该面向所有群体披露,但执行力度仍然不够。
而在已经披露信息的机构中,其信息披露的程度参差不齐,披露的渠道较为分散。在65家机构中,政府主管机构的网站披露信息的有39家,占60%。其余40%中,除了4家国有企业发起的、在民政部注册的基金会之外,全部属于在地方民政部门注册的非公募基金会,但在民政部信息网站和地方民政信息网站都没有其年检信息、年度报告信息或其他信息。还有个别机构在其官方网站提供全文阅读或下载。
中国航天基金会介绍
简介:中国航天基金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军委装备发展部、战略支援部队航天系统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六个单位组成,集军队和地方航天企业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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