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英:正在研究QFLP试点改革方案
10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在2020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正在研究有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试点改革方案,进一步拓展投资范围,简化登记手续,便利资金汇兑,探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融资管理模式,继续支持北京吸引更多全球一流投资机构落户。
王春英表示,在自贸区建设方面,外汇局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包括:
第一,在自贸区银行可以按照展业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的手续。
第二,自贸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是A类企业的,就不必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货物贸易外汇收入可以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第三,放宽了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注册且经营场所都在自贸区的企业可以选择区内银行,为其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2019年以来,外汇局出台了多项措施,优化业务办理或者简化流程,提高跨境贸易资金结算的效率。
“关于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的外汇管理政策,外汇局坚持真实性、便利化、防风险的管理原则,坚持小额便利、大额规范的理念,切实便利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地区的外汇业务办理。在通常情况下,各地区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都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外汇管理领域不存在政策障碍。”王春英表示。
北京自贸区外汇管理政策有哪些创新措施?王春英介绍,首先,跨境贸易方面,支持北京自贸区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提供货物贸易外汇综合服务。研究探索了实物资产跨境转让的场内外汇结算模式,提升外汇资金结算效率。此外,为人才从业提供支持,包括便利在京中资机构海外员工薪酬结汇,便利境外高端人才办理个人赡家款、随行子女就读等购汇和结汇。
其次,直接投资方面,推进境内机构境外投资便利化。“我们正在研究有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试点改革方案,进一步拓展投资范围,简化登记手续,便利资金汇兑,探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融资管理模式,继续支持北京吸引更多全球一流投资机构落户。”
第三,在外债方面,持续推进外债便利化措施落地。进一步升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外债便利化试点政策,助力北京科创中心的建设。发布了相关实施细则,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500万美元外债便利化额度。在此基础上,特别扩大海淀园区内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由500万美元升到1000万美元,目前有19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创新企业外债管理方式。合并了交易环节,试点一次性的外债登记,取消试点企业逐笔登记的管理要求。在北京开展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试点,允许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开展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进一步盘活银行不良资产,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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