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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当事人 "踩雷"后你该怎么做有谁知道湛江二手房买卖过户的流程吗法院判决不执行怎么办医保卡里面的钱可以取出来吗财产转移怎么样才合法P2P网贷当事人 "踩雷"后你该怎么做"只要本钱能回来,不投P2P了,再也不投了。"
P2P投资人梁亮(化名)对零壹财经说。
2015年的时候,梁亮将自己本打算买车的10多万块钱投资了e租宝,只因看到了e租宝曾在央视投放广告,觉得高利又安全。后来……
靠着警方的债款追回,回了几万块本钱的梁亮没经受住高利的诱惑,2017年又选择了看起来背景实力相当雄厚的唐小僧。后来……
"对于高利的贪念蒙蔽了我们普通投资人的理智,只看到了标的表面的高息,却忽视了P2P背后的风险,到现在平台爆雷血本无归,也不知道怎么跟家里人交代。我们该怎么办?"
据零壹数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上半年停业/清盘及其他问题平台数量合计达到368家,环比增加17.9%(56家)。上海、浙江、广东、北京和江苏5个省市首当其冲。
梁亮面对的困扰,也是爆雷潮下P2P行业内所有当事人的隐忧。遇到平台爆雷,投资人应该做什么挽回损失?平台爆雷后借款人借的钱还用不用还?公司实控人跑路之后普通员工还能不能上班,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零壹财经针对所有当事人可能关心的问题,一一梳理,希望能在P2P寒冬中,给予大家一丝温暖。
投资人须知:相信警方理性分析不贪高利
1)平台爆雷后,投资人第一步该做什么?
收集保存所有交易信息,除纸质文件外,电子合同也是重要证据,应在平台网站关闭前尽快下载保存,为日后维权做好证据准备。
做了这些准备不能保证追回全部/部分投资款,但不做这些准备,就只能坐等血本无归了。
2)哪些资料可以作为投资人可保存的证据呢?
要收集保存好系列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高管简介、联系方式、平台ICP/IP地址域名信息、注册平台的企业名称及工商注册所在地、平台经营地址等基础信息;借贷协议、担保协议、注册P2P平台时的用户协议、P2P平台操作指南等约定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自己出借的融资项目所有信息;银行汇款流水、第三方支付流水及其汇入账号、P2P平台记载的交易信息等。
除了纸质文件以外,电子合同等也是重要的证据。投资人在投资时可以通过截图、公证等方式保留相关信息。投资人还可以到开户银行要求银行调出账户流水单,并且载明汇入方名称及详细账号,加盖银行公章。这些资料信息的搜集将为依法维权提供最基本的有效证据。
3)如果平台爆雷,老板跑路了,应该怎么办?
啥都别急,就近报警,向警方提供自己掌握的线索,追逃是警方的职责,冻结嫌疑人账户资产也是警方的权力。即便心急如焚,也最好不要摆出游行"起义"的阵势,都是成年人,那些事情听起来热血沸腾实则半点用没有,大家心里都有数。
4)应该就地报案还是应该去平台运营所在地报案?
首先就地报案,如果该平台所在地已经立案,投资人再次报案,平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会发布协办通知,可以异地立案,届时投资人可通过与当地警方联系调查取证。如果并未立案,投资人面临两种选择:就地等待,或去平台所在地报案。
5)平台爆雷后,投资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挽回损失吗?
在P2P网贷平台爆雷,相关涉案人员被警方控制之后,投资人是不能另外提起民事诉讼挽回损失的。只有在穷尽刑事追赃和执行程序之后,仍然不能弥补损失,投资人才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近期爆雷的P2P网贷平台,大多还在侦查阶段,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投资人如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作出生效判决之前,显然是不会被受理的。
6)如果平台宣布清盘,公布兑付方案后,投资人应该做什么?
报警是一个必备程序,以兑付方案为缓兵之计的平台也并非没有出现过。进入常规兑付流程后,作为该平台的投资人就该像谈恋爱一样密切关注该平台的动向,耐心等待,事情总有个解决方案。
7)平台公布的兑付方案,并没有落地执行怎么办?
对于兑付方案的执行力度,警方可以作为合规与否的最终评定者。北京、广州、上海、深圳等地都有明确的网贷机构退出程序,良性、有序的清退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有切身之痛的投资人可以作为监督者,出现疑点直接跟警方沟通。
8)对平台所公布的兑付方案并不满意,可以提请警方介入吗?
当然是可以的,投资人作为受害人,有权向监管部门和平台提出对方案的意见,这些意见应当是建设性的,并力所能及地提供平台其他的资产线索,对经侦力量的废烂账追回工作也有极大帮助。
9)如果平台公布兑付方案后,有跑路迹象怎么办?
拍照片,留证据,找警察。必要时警察会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投资人没这个权利。
10)平台爆雷后,加了很多维权群,应该注意什么?
维权群里,大家同病相怜,交流信息、沟通取证等都可以畅所欲言。
但如果"难友"们举行群体活动需要谨慎对待,无论是线上或线下。毕竟举行游行活动,这大热天的,并无任何作用。
如果要集资请律师,那需要心里惊起感叹号。此前有维权者为了挽回损失,假借请律师的名义邀群友们众筹,众筹完成后禁言所有人,解散该群逃跑。
金融难民伤口上惨遭撒盐。
11)作为投资人,聘请律师有作用吗?
某些地区承认投资者的"受害人"身份,也允许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查阅、复印相关案卷材料,并可代为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等。因此投资人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以"受害人"身份参与到刑事诉讼程序中,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资人越早聘请律师,就能主动、迅速的收集P2P网贷平台赃款、赃物的相关信息,并建议办案机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赃款、赃物转移,推动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以争取从轻处罚,从而使投资人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如果P2P平台被定义为非法集资、非吸,投资款会作为赃款没收吗?
首先公安机关会提示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投资、转账凭证等有关资料到本人户籍地或者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登记、报案。
如果定义为集资诈骗,那么投资人属于受害人,相应的投资款,当然应当发还被害人,这一点毫无疑问。
如果定义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那么争议比较大。在过往公开的法律文书中,约57%的案件判决为投资人是被害人,相关判决书通常会判决"被告人退出违法犯罪所得,依法退赔被害人",或者"对被告人赃款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13)投资人的钱可能会本息退回吗?
几乎不可能。
多数平台爆雷被立案,基本处于资金链断裂、流动性几近枯竭的情况下,所以即便通过司法程序发还涉案欠款,公安机关不可能对这些投资款兜底,能够追回的未必是全额本金。
2008年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处非联发〔2008〕4号)第49条规定,"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予以清退。对跨区域案件,由牵头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损失的,由集资参与者自行承担。"
根据以往司法判决的法律文书,跑路的P2P网贷平台赔付比例大多在50%以下。
所谓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并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血淋淋的事实。
14)如果平台还没爆雷但是逾期情况出现,投资者应该怎么办?
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该是对平台有过一些调查了解的。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的投资方、投资标的、业绩和信用水平。如今行业形势严峻,投资后更应该关心平台信息的动态变化。
一旦发现平台出现可疑或者违规操作,理智退出投资,切莫贪利。多个爆雷平台在出事前便早有征兆,投资人难以舍弃高额的回报率,并怀有"万一到期我能成功提现呢"的侥幸心理,最终酿成惨案。
15)普通投资人应该警惕平台的哪些操作?
如果发现平台出现提现困难、疯狂发新标等情形,需要投资者做好平台爆雷的准备。提现困难是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之一,疯狂发标或许将是平台想薅最后一次羊毛了。
网贷平台违规主要表现在发布虚假标的、进行期限错配、以新标募集资金填补前期到期资金等。
16)作为普通投资者,应该关心平台的那些方面来鉴别优劣呢?
既然选择投资,那么对P2P行业内平台的优劣性需要有一定的区分常识:比如平台是否涉嫌自融;是否透明化运营;是否触碰行业红线;是否接入了银行存管;是否坚持小额分散原则;第三方评级报告是否齐全等。
信息披露程度和底层资产分布也是衡量平台优劣的重要指标。
投资人慎行:强行提现聚众闹事轻生威胁
1)平台目前暂无可疑迹象,但我有点恐慌,我可以提现吗?
既然是投资,在充值投资前必然要签署相关合同,多数为电子形式。虽然各个平台的合同细则略有差异,但不约而同的在未到期提现上均有诸多限制:未到期的标不可提现。
换个角度来说,P2P平台本身作为借贷信息中介,投资者的钱是要借给借款人的,何时还款有固定的时间节点,平台不可能强制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投资人提前要求提现,也属于违约行为,即便报警也不受法律保护。
高压环境下,一个投资人提现,会引发多个投资人恐慌,争相提现,平台兑付继而产生极大风险,导致正常运营的平台也遭无妄之灾,一着不慎满盘皆崩。毕竟网贷行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2)因为不忿采取聚众游行的方式追回欠款合理吗?
P2P平台涉案钱款可能是某些投资人的血汗钱、养老钱、买房钱,听到卷款跑路的噩耗无法接受。但请牢记必须坚持依法维权,不能围堵政府大楼,不能限制平台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经营者人身自由,不能殴打平台人员,不能进行非法游行,违法维权得不偿失。
另外如果群体事件发生意外事故如踩踏、斗殴等,事件的发起人也将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专业的经侦人员才能解决问题,聚众堵一般的派出所,无异于给社会添乱。
各平台情况不一,维权是一场持久战,投资者应该稳定心态,做好相关准备,有疑问找相关部门表达诉求。
借款人:钱总归要还恶意逃废债后果很严重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需要知道的是,合规的网贷平台在性质上只作为信息中介,真正的债权债务关系建立在投资者和借款人之间,纵然平台出现经营性危机,平台负责人失联、跑路,依法签订的合同所确定的债务关系依然存在。
平台资金崩盘,警方介入,作为借款人,也需要承担兑付的义务。
很多不明就里的借款人得知平台爆雷的消息,毅然决然的化身成为了令人深恶痛绝的老赖。
"如果平台爆雷了,我的债就可以多欠一段时间了,就算不还了,平台也不能把我怎么着。"
这就是所谓老赖们的心理活动。
自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实施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某些老赖看到了其中对暴力催收的限制,更加横行无忌。
若是平台上门催收,他们则搬起"暴力催收"的盾牌往面前一档,一哭二闹三上吊,使得一些平台也束手无策。
更有甚者,老赖利用自媒体舆论宣传、写黑材料等渠道抹黑平台声誉,使得投资者产生恐慌情绪,一时间纷纷要求提现,短时间内无法流入足额到期还款的平台就会面临危机。
后果很严重。
借款人具有偿还能力却拒不还款,身份将被列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纳入名单的失信人将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惩戒,社会生活举步维艰。
爆雷平台员工:基层员工也是受害人
7月14日,投之家CEO被收押,气愤的投资人将投之家公司围堵,高举"还我血汗钱"的条幅,员工不堪其扰,不敢上班。
投之家客服表示:"我们并不是每天坐在家里转发别人的朋友圈。也没有关掉手机或者屏蔽朋友圈,我们也想和投资人一起去维权,但大部分人是不接受我们的,除了财产损失的挽回,还有自己的人身安全,每天的微信上都是触目惊心,甚至有同事被跟踪被敲门,连门也不敢出。"
很多员工从未经历过如此"千夫所指"的场面,对于自己应该做什么,茫然不知所措。
1)我们员工也投资了,就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吗?
请明确,不管你是否该平台的员工,你的投资被卷走不知所踪,那么毫无疑问你也是受害者,和其他心急如焚的投资者并无二致,你也有权和警方沟通,并把自己所掌握的证据交给警方,协助案件的侦破,追回投资款。
2)如果平台被定义为非法集资,员工是否构成非法集资罪?
首先员工先要考虑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有不合规的操作。普通员工大多不具备鉴别合规平台的能力,也不是非法集资的暴利获得者,甚至为了冲业绩将自身以及亲友积蓄投入到公司中的理财产品中。平台出事,依据《刑法》,员工应该承担部分刑事责任,但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区分。
协助警方了解案情,配合公安调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个知情或者不知情但实际参与到案件里来的人均有义务向警方告知自身经历的案件事实情节。
3)平台被立案侦查,哪些职位会是高危群体呢?
根据过往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案的判例,以下员工将会是涉刑高危主体:①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股东;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③运营总监、业务员、风控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培训师。
需要补充的是,担任以上职务的主体并不当然的成为被追诉的对象,判断依据应回归到员工实际参与平台运营的具体行为。
4)公司被查封,高管被收押,是否意味着所有员工都是戴罪之身?
这一点需要等待最终司法机关对平台的判决。如果以证据论证构成单位犯罪,而非自然人共同犯罪,则案件只追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要成功论证单位犯罪,有三个核心要点:一是涉案公司的设立情况,包括设立目的与设立过程,二是涉案公司的业务状况,非法集资业务是否已成主营业务;三是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状况,是否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是否归单位所有。只有在公司合法设立,非法集资活动并非其主营业务,且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情况下,才能以单位犯罪论处。
5)如有涉案嫌疑,怎样配合警方可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首要任务,自首。在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自动投案、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符合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即便涉案员工不具备自首的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坦白),亦可能获得从轻处罚。
其次,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对于涉案金额的统计工作,算是为案件侦破做出贡献,因为该数额直接关乎量刑及退赃。
6)平台爆雷高管跑路,被拖欠的员工公司怎么办?
当公司依法被宣布解散,进行清算的,员工工资将在公司清算依法支付清算费用后,优先得到偿还。也就是说,一个正常的员工,你的工资赔付是要在投资人兑付之前的。
7)如果公司在我未知情的情况下利用我身份证出现了债务关系,我应该对这段关系负责吗?
这一点需要明确该债务关系所产生的事实背景,需要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如果没有证据就需要承担相应法律风险。最终还需要债务人与公司协商而定。
投资者谨记:高利不可信警惕虚假宣传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央行副行长郭树清早就讲过:凡是理财产品,收益率超过6%,要警惕;收益率超过8%,很危险;收益率超过10%,麻烦做好损失全部本金的准备。
这句话放给金融界,就相当于外交辞令中给予一个"勿谓言之不预也"的回复,言外之意被放话者将承担极为严重的后果。
然而高利面前,眼红的投资者并不放在心上。他们受理财推销员的蛊惑,坚信"让存款得到应有的收益"的"真理",前赴后继,不断把大额资金投入到"国资背景"、"上市公司入股"的平台中,卯足了劲儿抢新标。
后来平台出事儿了,国资背景没兜底,上市公司股东没出面,留下一群群的金融难民。
这就叫良言难劝该死的鬼。人,都应该有不做韭菜的觉悟。
唐小僧官网曾称,截至2018年5月底,唐小僧累计借贷零逾期。国营四大行的报告都不曾说过自己零逾期,唐小僧做到了,可以说是开天辟地头一家金融机构了,建议有关部门给发个奖状,对无脑吹的行为表个态。
哪家平台出现这种明显不实的宣传,投资人就应该带着怀疑的目光审视。通常情况下,某个平台吹得越来越不着边儿,就应该警惕是否存在"捞票大的走人"的可能性了。
P2P平台是信息服务中介,并不具有直接刚性兑付的资本,为提升行业竞争力,宣传点对点交易出现逾期或老赖问题予以兑付,投资者并不能将这种承诺奉为圣旨,否则平台无力对付之时,将是投资者的末日。
重视投资危机理性看待风险
每一段时期,都会诞生一种令数以万计受害者的骗术,有时候叫传销,换个马甲叫直销,或者搞个保健品叫蚁力神,亦或者叫高息揽储,当下则叫P2P高利。不管啥形式,总有人血本无归,总有人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
摒弃贪念,理性分析,谨慎选择。高收益必然高风险,实体经济相当不景气,各级党委政府都在喊着经济复苏,股票基金涨跌取现如同过山车,P2P凭什么给你稳稳的高收益?
能回本的才叫投资,反之那叫赌博,甚至打水漂,连泡都不冒的那种。
有谁知道湛江二手房买卖过户的流程吗二手房过户流程:
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购房者需要对房屋产权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审核,在过户之前看好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是否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无论是房产赠与还是买卖,都需要进行房产转移,转移双方当事人都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必须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评估房产:正常情况下,房产评估需要找评估公司,此过程大约要5~7个工作日;
4.办理贷款:若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需要同时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进行贷款申请;若只申请商业贷款(按揭贷款),只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即可。此过程是二手房交易中耗时最长的阶段。贷款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受理的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7.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8.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书。
法院判决不执行怎么办很高兴帮忙你回答这个问题,从问题看你有几个疑惑,我觉得可以帮忙给你解释一下,你的官司是请了律师花了钱的。法院庭审律师就是帮忙你出庭搜集证据。基本上能够正常进入庭审。法院判决赔偿14万,现在就是你官司胜了,没有赔偿金到位,现在你面临的是对方没有履行法院判决文书的义务,14万赔偿金没有在你们约定的期限内到位。那么你现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到法院去立案,以后有执行局的去办理你的案件,这个就是一个法律过程,你现在只是进入了庭审拿到了法律生效文书。有这个你就是可以去要你的赔偿款,
律师只是负责你开庭前一些准备工作,帮忙你写诉状,提供证据在庭审时给你辩护,律师只能够做到这样,是你对法律有点不熟悉,以后的事情都是被告不履行就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了。所以你不要怪律师什么,他的任务在你拿到判决生效文书基本上就结束了对你的服务。你现在看看是不是到了执行程序。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就可以。
没有具体拘留次数的限制性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中,如果不按规定如实申报财产,或存在第一百一十一条的情形的,可由法院决定处予拘留的民事制裁。而对于拘留的次数,在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存在多项应拘留的行为的,可以分别决定予以拘留;如被拘留后,如果又出现应拘留的行为的,仍可以由法院决定予以拘留。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既然走了司法程序,法院判决生效后不执行,那就申请强制执行。
很多人认为官司赢了就万事大吉了,可以你是否想过对方不依法执行的问题?一、如果一个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法律文书,债权人应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超过该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
如果对方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综上所述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就会成为现实中的老赖,工作生活中处处受限。
法院的判决书下来后,下一步。该如何做?
首先看懂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判决书内容包括: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再次,对方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又不执行判决结果的。只能申请法院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在申请执行,如果是财产发面的,还要自己提供对方财产在哪里,法院才能执行。
对于其它方面的执行如排除妨碍等的执行,带着法警去执行就是。
民事判决需要当事人自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中国法院实行审执分离,如果你不去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法院是不会主动给你执行的。等再久也没用,因为还没有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执行局那边根本不会管。
首先,你姨住院医疗费都花了12万多,判决才赔付了13万四千元,赔偿数额明显不符合常理。如果医疗费12万多,再加上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赔偿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因此,按照一般正常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你姨赔偿数额明显太低。
其次,你姨需要去法院申请执行立案。生效判决只有进入了执行程序,法院才会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如把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一旦被执行人有财产,你可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其财产,之后申请法院进行拍卖、扣划存款等,从而拿到执行款。
最后,你请的律师不管这个案件了,看看你们签订的代理合同中,有没有申请执行这一阶段。就目前律师收费都是按阶段(一审、二审、执行)收费,5000元一般可能律师就代理一审阶段,具体需要看你们代理合同中约定,如果代理合同到一审就终结了,人家律师自然不会管你执行阶段。
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一经生效之后,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被告同意法院的判决,但是以手里没有钱为由,一直拖着,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拒不向原告支付赔偿款。这种情况下,建议原告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为两年。超过执行时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告名下是否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需要执行法院的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核查。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申请】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审判阶段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切实地履行,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启动强制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会让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启动执行程序。
【执行费用】一方当事人以各种理由故意拖延,不履行生效判决中确定的给付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缴纳执行费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交预交执行费用,人民法院可以在执行所得的款项中直接扣除执行案件的受理费。
强制执行措施【联网核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以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主要是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包括了对存款、动产、不动产等的财产的查询。
【冻结存款】若被执行人名下有存款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相关的银行协助执行工作,冻结其账户中的存款,冻结的金额应当以法律文书中确定的应当给付的赔偿款为限。账户中的存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拍卖、变卖其名下的动产、不动产,以实现执行的目标。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生活必须费用,遵循执行标的有限原则。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被执行人存在有能力履行给付义务而拒不履行等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日常生活将会受到严重的限制。
综上所述,被告以手里没钱为由,一直拖着不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原告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超过执行时效,对方仍然没有给付赔偿金额,原告很难通过法律的途径要到赔偿款。所以,维权必须要及时。被告若涉嫌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而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图源网络,侵删。
申请执行人,你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有时效限制的,最长期间为二年,所以,在判决生效两年后再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将可能因此不予受理,即使受理,也可能裁定驳回执行申请。法律不会保护在权利上的沉睡者,怠于行使权利的后果就是失去权利救济的合法途径。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案多人少,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执行立法不完备,都是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当然,法院正在克服这些困难,但并不等于困难已经得到了完全解决。作为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打交道的时间肯定比执行法官要长,对被执行人的状况要比执行法官更为熟悉。因此,在申请执行后,一定要配合执行工作,要向执行法官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行踪和财产线索。千万不要认为找人、查控财产是法院的工作,与己无关。要知道,执行法官的工作开展得越顺利,就意味着你的权利可以更早的实现。
从古至今,自中到外,都有一种不确定性叫作风险。常言说得好:吃饭防噎,走路防跌。在借钱给别人时,要考虑除了利息外,收回本金的可能性有多大。可能性越高,风险指数就越低,反之,可能性越低,风险指数便越高。无论法院的诉讼还是执行工作,都是在降低社会交易的风险,但是,司法只是要损害事实形成之后的补救,不可能完全的消除风险。作为申请人,必须要知道,有一种情况叫作执行不能。
执行不能,是因为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不具备执行条件,造成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在本质上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或法律风险。好比医生,尽其心智才力或许可以疗沉疴妙手回春,但是因此要求其具有生死人肉白骨的神奇功能,也肯定是脱离了现实。所以,作为当事人,在从事社会活动时一定要具有风险意识,借款给别人时要充分考虑能否收回的风险,签合同时要考虑合同能否得到履行的可能。自己不懂,可以请教律师。律师好比保健医生,通过平时的调理降低患重大疾病的风险,不要等到患了绝症住进医院时再去指责医生没有尽心尽力的让自己恢复健康。
有句话来形容执行法官:不是在执行,就是在执行的途中。如果执行法官坐在办公室一通电话后被执行人就主动前来履行义务,大概便不存在执行难的问题。他们需要寻找被执行人,他们需要查扣被执行人的财产,这些工作,都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可以完成的。作为执行法官,应当理解申请人的急切实现权利的心理。但是作为申请人,也要理解执行法官的工作。他们所承办的,并不只是你一个人的案件;他们需要实现的,并不只是你一个人的权益。你觉得借款长期收不回对你的生活很重要,但是在执行法官眼里,为老年人追要赡养费、为农民工讨回工资、为病床上的受害者兑现医疗费或许更为重要。在每个执行法官手中,可能会有上百个甚至是几百个执行案件,如果每个申请人都认为自己的权利最为重要,都应当首先执行,执行法官将分身乏术。所以,作为申请人,一定要考虑其他申请人的权利是不是比自己更重要,是不是更应当先行实现。
正如前所说,有一种情况叫作执行不能。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归根结底,还是当事人要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或法律风险。只要执行法官穷尽措施,穷尽财产查找手段,甚至反复查找依然无法找到财产线索,这就属于执行不能,而不是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包庇纵容。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申请人如果认为确实因此造成生活困难,在提出相关证明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但是司法救助制度的设立,是为了解决申请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其申请条件、审批程序、救助额度有着严格的规定,并非由法院代替被执行人履行。有相当部分的申请人道听途说,认为闹法院就可以给法院施加压力,以达到诉求目的,那么,除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还有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的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等待你来挑战。
法官执行的是国家法律,执行法官会千方百计的实现你的权利,但一切措施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如果认为既然申请执行,便可以对执行法官颐指气使,按自己的“朴素”想法对法官发号施令,要求执行法官抛开程序约束去实现你的权利,事实上就是把执行法官推向滥用职权的火坑,也未必能实现自己的权利。作为法官,会比你更加熟悉法律的规定,会比你更了解什么应当去做必须去做,什么又绝对不可以去做。作为申请人,多数经历了诉讼程序,应当明白法律如何去保护你的合法权利,所以你的合法权利只能通过合法的程序得到实现。任何违反程序得到的结果,在法律上还有一个规定,叫作执行回转。
执行法官只能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进行执行,那叫作执行依据。对超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范围以外的事项,执行法官没有执行的义务,更没有执行的权力。如果认为你的权利在提起诉讼时遗漏,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而不可以要求执行法官在执行中一并解决。对于执行法官来说,饭碗虽然稀了一些,但是还代表着职业的荣誉,并不会因为你的纠缠而法外行权。
被告同意法院判决,但但一直拖着怎么办?
强制执行这个事情要当事人主动申请。法院是不会主动依职权将案件从诉讼程序转入执行程序。按规定,当事人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就是为了解决被告不履行判决义务的程序。但申请执行是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不申请,法院自然不会主动执行。超过期限没有申请,那视为你放弃了相应权利。现在法院判决对方赔付134000元,对方一直拖着不履行,那就等判决生效之后申请强制执行。
至于律师收了5000元后就不管。这个事情要看你跟律师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一般来说,我们律师代理案件是分阶段的。根据诉讼程序来说,主要有一审、二审、强制执行。当中可能还出现发回重审(一审、二审),以及再审等程序。如果律师只是代理这个阶段,那法院判决出来后,代理工作也就介绍了。从案件标的额和律师费来看,这5000元应当只是一个程序的费用。这个律师在接案的时候应当会跟你们说清楚,避免以为这就是要把案件做到完,做到当事人拿到钱才结束。如果你们想要律师继续代理,那可以跟律师协商代理事宜。
1.申请执行了吗?光有判决不行,还要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到了执行阶段,法院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那才是表面上的对方没钱。为什么说是表面上没钱?
因为财产申报未必周全,系统上查不到财产,但异地实际有财产的现象也并非没有。
另外,被执行人还可能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当然,有没有,需要查证,而这个工作,是不能指望法院的。
2.委托的律师不管了,这还不能当然怪罪于律师不做事,需要区分情形处理。(1)如果只委托诉讼阶段,而未委托执行阶段,律师当然没有义务管。这个题主看委托代理协议就知道了。如果执行阶段还需要律师介入,需要重新委托,至于费用,自己再跟律师谈了。
(2)如果委托包含执行阶段,需要看法院的查控情况。
如果法院查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对方没钱,那律师也变不来钱,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可以作为的。
如果法院有查到财产,实务中也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开展后续的执行工作。比如说查到的房子首封是其他债权人,或者说是小产权房没法执行,或者房子拍了没人要。
究竟是哪种情况,题主无需猜测,看看手上的材料,问问执行法官就知道了。
3.如果陷入执行僵局怎么办?别急,需要稍稍放宽心,毕竟急也没有用。能用的措施都用上,日后多留意就是了,具体参考这篇回答吧
以上,供参考。
医保卡里面的钱可以取出来吗医保卡钱不可以取出来,但是可以用于指定的药店拿药,看病等。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
在药店100%自己承担,住院才能享受到报销比例(还得在医保范围内的)。住院在医保范围内的,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如:花一万报销在55%-65%之间。
扩展资料(一)若换卡前后为同一银行,本人凭有效证件到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受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时间为45个工作日。领到社会保障卡并注资后,原医疗保险卡内金额自动转到社保卡,无需办理清户。
(二)若换卡前后非同一银行,领取社保卡的流程也是一样。但原医疗保险卡内的金额不会自动转到社保卡,需要凭有效证件到所参保区的社保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医疗保险卡的清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医疗保险卡
财产转移怎么样才合法正常合法财产转移有:遗产继承、赠与财务、经济往来等受法律保护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8条法律规定,依据合理的市场价格,依法转让。如果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或其他共同财产,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转让无效不合法。
非法所的,如任何犯罪所得,则你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所的”如不属于任何犯罪所得,则你的行为违反民事法律,可能被撤销。为损害他人利益、国家利益为目的财产转移,法律上都不合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据合理的市场价格,依法转让。如果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其他共同财产,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转让无效。
以离婚财产如何转移;为例:
1、当事人双方发生离婚诉讼一方感觉到对方有转移的动机的,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扩展资料: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8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产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网: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及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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